本公司拟于2001年12月31日在中国辽宁鞍山召开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12月31日上午9时整。
    2、会议地点:鞍山东山宾馆一号楼会议室(中国辽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 108 号)。
    3、会议内容: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鞍钢集团公司签署《原材料与服务供应补充协议》;
    (2)审议及批准关于建设镀锌板及彩涂板生产线的议案。
    4、出席会议的资格: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11月30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深圳证券中央登记结算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A股股东;
    3)本公司H股股东;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托书及本 人身份证。
    5、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 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39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01年12月27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 : 00)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6334292、(0412)-6334293
    3)联系人:靳毅民、朱玉玲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396号
    邮编:114003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