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待制度化。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高度重视法人治理,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一个结构完整、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规章制度体系。
    公司已经建立了运营控制、财务控制、合规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所有重要业务及管理流程的全过程。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运作日趋规范。
    公司董事会共有14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都是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召集人,并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公司董事会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对公司治理的进一步优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待制度化。公司十分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供了多渠道的投资者关系服务。但仍须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规范,使其制度化并行之有效。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整改时间及责任人:2007年9月30 日前完成,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付吉会先生。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公司在2005年12月29日和2007年5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均采取了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的方式,股东参与度良好。
    2、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为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欢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为保证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更好地参与公司治理情况的公众评议,公司设立专门电话、传真和邮箱,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0412-8419192 传真:0412-6727772
    公司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辽宁证监局邮箱:zhaoxch@csrc.gov.cn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邮箱:gszl@csrc.gov.cn
    广大投资者还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中“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栏进行评议。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