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 2007 年6 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32,985,697股为基数(其中内资股为5,042,985,697 股),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2 元)。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07 年6 月21 日,除息日为2007年6 月22 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7 年6 月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 股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 无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于2007 年6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电话:0412-8419192 0412-8417273
    传真电话:0412-672777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 年6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