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本公司资本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及其中期执行情况
    1.坏帐准备:本公司的坏帐准备是根据报告期末对应收款项的帐龄及其实际可 收回性的分析计提。
    2001年上半年本公司应收帐款帐龄均在一年以内,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不需计 提坏帐准备。其他应收款2000年计提21千元坏帐准备,2001年上半年根据管理层分 析不需增提坏帐准备。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本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报告期末根据每项工程可收 回金额与帐面累计支出的差额计提。
    本公司各项工程都是近几年开工,开程状况良好,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报告期末根据每类无形资产 可收回价值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 使用权,根据管理层分析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另一部分是用水、用电权,由于新的 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本公司已向财政部申请重新确认,在未确认前仍按无 形资产核算,按直线法摊销。
    4.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是根据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 净值的差额计提。
    本公司截止2001年中期计提余额为人民币77,920千元。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在报告期末按每项固定资产 可实现价值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来计提。
    本公司在2000年末及2001年上半年对固定资产状况做了分析,认为本公司2000 年末及2001年上半年不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应收及预付大股东和新钢铁款2001年6月末为328,687千元,去年同期为 265,719千元。帐龄均在一年以内。
    本公司与大股东借款情况:本公司组建之前,于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上 交鞍钢集团款为人民币600,000千元。根据本公司与鞍钢集团签定的协议, 将其作 为本公司长期借款,并于1998年1月1日开始,以每年不少于人民币120,000 千元归 还鞍钢集团。此笔长期借款不计利息。本公司已于1998年、1999年、2000年每年还 人民币120,000千元,2001年在7月份还人民币120,000千元,准备2002 年上半年还 120,000千元,所以中期财务报告将其做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人民币240,000 千元。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