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双汇”)近日被送达的河南省国税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河南省国税局对华懋双汇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的增值税、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的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华懋双汇因取得的部分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进项抵扣规定等原因,少缴税款1998年13,005,006.88元、2000年1,346,428.97元、2001年508,659.94元;因取得的部分票据不合规未做纳税调整等原因,少缴所得税1998年2,442,980.75元、1999年9,159,468.16元、2000年2,496,909.02元。上述税款华懋双汇已于2003年1月10日补交,并对2002年度利润进行了调整,按本公司占华懋双汇51.5%的股权计算,预计减少本公司2002年度净利润1,349万元左右。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