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月14日上午9时在双汇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2名,代表股数210,506,529股,占公司总股本34,237万股的61.4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增发募集资金投向—-中日合资建设PVDC特种树脂项目投资总额、投资比例的议案》。
    赞成票210,506,52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会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项目仅是对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比例进行了调整,而项目本身及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
    该项目原计划由本公司与日本吴羽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年产1万吨PVDC特种树脂项目。新公司注册资本33251.3万元,三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16958.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日本吴羽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出资1163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出资465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
    1、为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减少投资风险,经过与设备供应商的艰苦谈判,将设备采购价格比原计划降低1500多万元,同时经过对生产工艺的改进和优化调整,使项目总投资比原计划降低1651.3万元,项目总投资由33251.3万元调整为31600万元。
    2、经过合资各方的进一步协商,决定将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如下调整:本公司将投资比例由51%降低至43%,日本吴羽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将投资比例由35%增加至42%,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将投资比例由14%增加至15%,并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经过调整后,投资总额及投资比例变更为:项目注册资本及总投资316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35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日本吴羽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出资132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出资47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该项目多余的募集资金3370.1万元,用于弥补其他增发募集资金投向的资金不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增发募集资金投向—-天然香精和发酵肉制品项目投资方式的议案》。
    该项目原计划由本公司投资9240万元(其中利用增发募集资金4240万元,利用银行贷款5000万元),建设年产1200吨天然香精和13500吨发酵肉制品项目。现计划将该项目分拆成两个项目单独建设。
    1、由本公司与荷兰圣福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辰食品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建设生猪屠宰分割及发酵肉制品加工项目。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4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荷兰圣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等值于1875万元人民币的现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浙江新辰食品有限公司以资产(设备、建筑物、土地等)加现金共计15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2年11月30日,浙江新辰食品有限公司投入资产的帐面值2078.66万元,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磊评报字[2002]3006号、杭州信诚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杭信评报字[2002]第477号评估,上述资产的评估净值为2614.50万元,增值535.84万元,增值率25.78%。经合资各方协商,将上述资产作价1483.48万元投入合资公司,浙江新辰食品有限公司再以现金出资16.52万元,合计出资1500万元。
    荷兰圣福特股份有限公司是意大利圣福特有限公司在荷兰注册成立的一家肉类加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兰斯·圣福特。公司肉制品加工技术力量雄厚,具有先进的帕尔玛火腿(属发酵肉制品)生产技术,信誉良好,在欧洲、南美洲、亚洲等地区均建有自己的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十分看重中国的肉制品市场潜力,从1996年开始先后在漯河与双汇合资建设高低温肉制品加工等项目,与双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浙江新辰食品有限公司于1998年11月由浙江金华肉类联合加工厂改制而成,主营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其金华火腿(属发酵肉制品)生产加工技术历史悠久,产品全国闻名。
    本公司与以上两个公司合资,将实现肉制品加工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推动中国低温肉制品尤其是发酵肉制品生产技术的提高和工业化、规模化生产,为中国消费者提供营养、安全的放心食品。
    2、该项目其余增发募集资金115万元,用于弥补其他增发募集资金投向的建设。
    赞成票210,506,52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会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经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明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