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目的:为委托方进行生猪屠宰生产线固定资产转让的经济行为提供价 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生猪 屠宰生产线固定资产。
    三、评估基准日:2002年3月31日。
    四、评估原则:遵循独立性、自主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产权主体变动的原则;持续经营的原则。遵循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公 开市场原则等经济原则。
    五、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总资产帐面值为人民币10,814.40万元, 清查调整后帐面值为 人民币10,814.40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870.57万元,增值56.17万元, 增值 率0.52%。
    七、评估结果有效期一年,自2003年3月31日起评估结果无效。
    八、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2年5月20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 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建和
    李勇军
    二OO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