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要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25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双汇大厦九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俊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315,876,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51%。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含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4,071,43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15,876,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4,071,432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③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26日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稿)》及2006年5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15,876,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4,071,432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③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26日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15,876,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4,071,432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③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26日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15,876,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4,071,432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③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26日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减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15,876,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4,071,432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③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内容详见2006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变更部分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漯河海宇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漯河海宇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838.8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以人民币562,186,083.87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根据《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局令〔2003〕第3号<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此次股权转让尚须获得国家商务部的批准。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15,876,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4,071,432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③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京宝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