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从控股股东双汇集团获悉,漯河市国资委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意向受让方的资料审核和资格确认已经结束。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漯河市国资委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协商,将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的产权受让方。
    本公司预计将于下周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