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于1998年12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0年度、2001年度连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2年4月9日起对本公司股票实施了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广州冷机”改为“ST冷机”,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改为5%。
    2002年度,本公司经过产品结构调整及资源重整,产销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实现盈利612.5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87.48万元,每股净资产1.4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本)》第九章9.2.4及9.2.5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特别处理。经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自2002年3月14日起,本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广州冷机”,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股票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