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关于确定董事、监事、高管津贴的议案》、《关于王彪先生因工作调动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陈勋先生因工作繁忙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巨小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我们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确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津贴的议案
    同意实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津贴的议案,其有利于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和加强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2.同意王彪先生因工作调动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同意陈勋先生因工作繁忙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提名巨小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属于正常人事变动,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3.关于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同意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4030.68万元变更投向,改为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上述变更是基于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权益。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李洪斌、黄秉耿    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