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9月25日上午11:00在万宝冷机集团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马怀森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本公司对控股股东万宝冷机集团有限公司的7323.15万元债权转让给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二、同意将本公司对关联公司广州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的6863.09万元债权转让给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广州万宝家电控股有限公司30.66%股权等额置换所欠本公司债务的议案》。
    上述交易均属关联交易,须报请本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О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