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加强了对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欠款 的清收工作。对此, 本公司大股东万宝冷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广州万宝压缩 机有限公司均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出具了还款承诺,现披露如下:
    一、截止到2001年10月31日, 广州冷机应收大股东万宝冷机集团有限公司款项 9091.32万元。
    1、其中1215.81万元应收款是1998年10月本公司成立后, 历年来委托集团公司 出口销售产品和购买进口原材料形成的。由于我公司没有进出口权, 因此委托大股 东集团公司出口产品并进口生产用材料。现集团公司承诺将在2002年以本公司进口 材料应付款抵减,将应收款控制在合理占用款之内(不超过300万元)。
    2、其中7875.51万元是1995年至1996年代集团公司支付广州万宝压缩机有限公 司建设期项目款所形成的。
    现集团公司承诺在三~四年内还清。具体数额是:2002年还欠款总额的15%; 2003年还欠款总额的20%;2004年还欠款总额的30%;2005年还欠款总额的35%。
    二、截止2001年10月31日,广州冷机应收广州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款项6105.67 万元,该款主要是1996年至1998年向广州万宝压缩机公司销售材料形成的。
    现该公司承诺在三年内还清该款项,具体数额是:2002年还款1000万元; 2003 年还款2000万元;2004年还清剩余款项。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承诺还款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