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国资函[2006]312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