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州冷机
    股票代码:0008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增城市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中心1210室
    通讯地址:增城市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中心1210室
    邮政编码:511340
    电话:020-82604085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年3月27日
    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声明
    一、报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转让系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经双方商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68 元/股,总价款计5,034.96 万元。
    五、本次持股变动生效条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
    六、报告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清偿对广州冷机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广州冷机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广州冷机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义务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汇来投资、转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
    动源涡卷、受让方 指 广州市动源涡卷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冷机、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指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变动、本次股份转让 指 根据动源涡卷与汇来投资于2006 年3月27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汇来投资将其持有的广州冷机2,997 万股协议转让转给动源涡卷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增城市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中心1210室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1252002144
    组织机构代码:73492394-7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183734923947
    性质:民营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开发、研究新型铝材料;房产租赁;批发、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邮政编码:511340
    联系电话:020-8260408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汇来公司股权结构
    汇来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汇来公司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李俊峰 7,200.00 60.00 林一雄 4,800.00 40.00 合计 12,000.00 100.00
    汇来公司各股东简介如下:
    李俊峰:男,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曾任广州东盈进出口有限公司副经理,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林一雄:男,毕业于湖北省孝感高等技术学校财务税收专业,曾任职茂名市建安电白建设工程总公司建安分公司财务负责人。
    汇来投资股权结构图如下:
    2、汇来投资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汇来投资各股东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李俊峰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广州市增城 否 吴伯耀 监事 中国 广州市增城 否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汇来投资无持有、控制5%以上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动源涡卷持有广州冷机3,552 万股,占总股本16.00%,为广州冷机第二大股东,汇来投资持有广州冷机2,997 万股,占总股本13.5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汇来投资不再持有广州冷机的股份,动源涡卷因受让汇来投资持有的股份,持有广州冷机股份6,549 万股,占总股本的29.50%,成为广州冷机第一大股东。
    二、 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1、《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
    汇来投资于2006 年3 月27 日与动源涡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按每股1.68 的价格转让其持有广州冷机股份2,997 万股,转让价款共计5,034.96 万元。
    股权转让后,汇来投资将不再持有广州冷机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批同意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在做出相关信息披露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其他安排。
    3、本次股权转让须报送批准的部门
    鉴于动源涡卷同时还受让东晟投资持有的广州冷机非流通股1,998 万股,占广州冷机总股本的9%,全部股份转让完成之后,动源涡卷将持有广州冷机8,547万股,占总股本38.5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本次股转让事宜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
    4、本次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汇来投资转让给动源涡卷的股份未被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广州冷机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该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动源涡卷与汇来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以备查阅。
    
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
    2006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