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让秦皇岛现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控股权的公告,于2007年6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由于北京恩赐天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公司”)有意退出,为增强主业竞争力,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以现金410万元受让天和公司持有的广场公司82%的股权,受让后本公司持有广场公司100%的股权。
    遵照本公司与天和公司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本公司已按时向天和公司支付股权收购款260万元(人民币,下同),余款150万元按约定分两次于2007年底前付清;截至2007年7月20日,天和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广场公司股权全部过户给本公司,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