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秦皇岛市财政局同意,截止2006年12月下旬,市财政局按照有关促进再就业的政策,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营业税915万元。此项返还的税款全部计入2006年当期利润。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