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5 月12 日上午9:00 时;
    2、召开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152 号天华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魏超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的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111,254,572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7%;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116,269 股,占本公司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中天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含公告增加的修订公司章程提案),以股东记名投票方式对各事项进行了表决。会上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将分公司天华大酒店设立为子公司的议案》。其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股份111,254,5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份116,269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其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股份111,254,5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份116,269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6 年修订)。其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股份111,254,5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份116,269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6 年修订)全文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世贾、何静如。
    3、法律意见结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