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摘自皖国信评报字[2002]第102 号《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资产 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 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法定的评估程 序,对委托方拟将其部分资产转让给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而涉及的资产 进行了评估。评估范围为: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包括机器设备、 房屋建筑物(以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为准)。
    本次评估遵循了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在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清 查、核实的基础上,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定估算。以对约定评估的资产在2001年 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评估结果为:
机器设备 15.09万元房屋建筑物 3007.76万元
合 计 3022.85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1年11月30日起至2002年11月29 日止。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皖林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葛贻萍
    孙乃纲
    二○○二年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