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二○○七年六月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七年六月二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夏鼎湖召集。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决定召开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一、二、三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