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3月27日,公司发布了《减资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公告》,将实施减资弥补方案:以现有总股本96320万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减6.7335股的方式减资弥补亏损。减资弥补亏损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3月29日,减资弥补亏损方案的实施日为:2007年3月30日。实施当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计算除权参考价(开盘参考价),并以除权参考价设涨跌幅度限制。除权参考价的计算方法为:除权参考价=(实施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减资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前股份总数)/减资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后股份总数。届时,公司将发布《关于实施减资弥补亏损方案及实施日股票开盘参考价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该公告中给出具体的开盘参考价及涨跌幅限价,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公司减资弥补亏损方案的实施可能会引起公司股价的剧烈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减资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毕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将由963,200,000股减少到314,629,280股,其中:有限售期的股份由642,952,072股减少到210,020,294股;无限售期的股份由320,247,928股减少到104,608,986股。即所有股东每10股减少为3.2665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发布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07年元月5日、2007年元月9日、2007年元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对公司实施减资弥补亏损方案应履行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减资所涉事宜的专项核查意见书》,内容详见2007年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
    减资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此而发生变化,但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会增加。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