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4月25日开始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二○○五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327,846.1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06年4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