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琼国资委[2000]6 号文《关于向海南金城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资和授权运营国有资产的通知》, 海南省国有资产管 理委员会将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省交通厅持有我公司的国家股23352.12万股国家 股注入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公司的国家资本金。 其股 权划转手续尚须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