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5年3月29日
    (二)召开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6号金银岛大酒店5楼会议厅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邢福煌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3738.1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12%。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及代理人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提案》
    1、审议选举邢福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2、审议选举刘伯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3、审议选举陈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审议选举袁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5、审议选举林尤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6、审议选举陈运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7、审议选举黄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8、审议选举杨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1、审议选举彭修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2、审议选举邝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3、审议选举唐春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738.1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新当选的董事及监事简历详见2005年2月30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法律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汤丽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汤丽英律师对本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