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26日上午9:00时在海口市蓝天路16号金银岛大酒店5楼会议厅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人,代表股份34170.12万股,占总股本的34.56%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福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
    《三亚市六道湾渔港开发建设项目合同书》及议案
    同意票34170.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数 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与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