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19日上午9∶00时在海口市蓝天路16号金银岛大酒店5楼会议厅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34340.50万股,占总股本的34.7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福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表决,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4340.5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数0股。
    二、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4340.5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数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4340.5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数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票34340.5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数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票34295.5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数的99.87%,反对票0股,弃权票数45万股。
    经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23,063,075.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9,835,733.2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72,898,808.9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628,385.08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3,628,385.08元,提取15%任意公积金800,049.8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4,841,988.96元。
    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34340.5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数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