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发起人国家股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根据海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琼国资委[2000]6号文《关于向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资和授权运营国有资产的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省交通厅于2002年8月12 日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本公司23,352.12万股国家股无偿划转给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公司的国家资本金,此次无偿划转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98,882.83万股的23.62%。此无偿划转手续已报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60号文批复。
    二、股权划转后,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3.62%。
    三、此次股权无偿划转后,本公司总股本、股本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四、股权划转后,本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名单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 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352.12 23.62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5400 5.46 3、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4968 5.02 4、海南华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116.2 1.28 5、山东远东国际贸易公司 858.8 0.67 6、上海英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644.6 0.65 7、上海华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 0.51 8、海南省交通服务公司 450 0.46 9、海南达四方实业有限公司 450 0.46 10、深圳市粤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45 0.45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财政部财企[2002]60号文;
    2、海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琼国资委[2000]6号文件;
    3、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