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5区4 号楼华联商厦三层 中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1 位未到会董事 已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部分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范文明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 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设购物中心沈阳店的议案》
    决定投资11100万元新设购物中心沈阳店,该项目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北街, 毗邻市府大路,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
    该项目由本公司租赁辽宁李世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进行经营,租赁期限为 第一期20年,期满后如无不可抗力,自动顺延20年。初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 50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并安装机电设备及商用设备。
    该项目以分公司的管理形式运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设购物中心石家庄店的议案》
    决定投资6900万元新设购物中心石家庄店,该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 8号,总建筑面积22500平方米。
    该项目由本公司租赁河北华联商厦的房屋及附属设备进行经营,租赁期为20年。 房屋初始年租金为300万元,附属设备使用费为160万元。本公司出资对所租房屋进 行装修和改造,并安装机电设备及商用设备。
    该项目以分公司的管理形式运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国际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3100万元价款将公司所持杭州国际大厦有限责任公司13.6%的股权 转让给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股权转让为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未参加表决。
    此项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 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