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02年5月22日,中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 或“甲方”) 与中联信和投资有限公司(“中联信和”或“乙方”)签订“股权转让书”(“本 协议”),将本公司所持北京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批发市场”) 50%的股权转让给中联信和。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将该转让事项提交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讨论通过,并于2002年3月1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披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无需再履行其他审 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简介
    中联信和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注册资本金39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炜。经营范围:投资信息、企业管理 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购销: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木材、煤炭及制品、 医疗器材、工艺美术品、装饰材料、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 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批发市场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本公 司与北京潞运通经贸集团各持批发市场50%的股权,批发市场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大银。就本公司转让批发市场50%股权,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 —北京潞运通经贸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放弃优先购买权。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都审字(2002)第191 号审计报告审 计,批发市场截止200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9,634,157.35元,净资产为89,713, 858.66元,200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7,695,284.14元,净利润为14,591.87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该5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在本协 议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即2500万元人民币; 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手续,并在本协议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 向有关部门提出办理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的余额,即2500万元人民币。批发市场的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之中,乙方已知悉, 并保证不因此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五、转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进行业务整合的需要,对公司集中力量进一步发展主营 业务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