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1年11月2 日召开 第七次会议。公司9名董事中的8名董事以书面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设公司业务部门的议案》
    为了发展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电信数码广场业务,同意增设营运部、客 户管理部、信息技术部三个业务部门。
    2、《关于宋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
    同意宋斌先生因公司股权发生转让,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3、《关于出售国大百货商场的议案》
    为了集中资金优势发展电信数码广场业务,尽快形成专业连锁,培育和壮大公 司主营业务,同意将公司所属国大百货商场整体出售给浙江汉帛服饰有限公司,出 售价格为9650万元。国大百货商场的所有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权利将转由浙江汉帛 服饰有限公司拥有,与国大百货资产相关的一切债务、责任、员工亦相应转由浙江 汉帛服饰有限公司承接。
    同意在国大百货商场移交日后撤销″中商股份有限公司国大百货商场″分公司, 并办理与撤销国大百货商场分公司有关的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