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二届五 次董事会决定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8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简历见董事会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简历见监事会决议公告)
    3、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4、审议《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10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深圳股票帐户卡(代理人还需同时持有授 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 席人身份证、法人股票帐户卡于2001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 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公司联系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8层中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32
    电话:010-88086592/3/4/5/6/7转证券部
    传真:010-88086598
    联系人:李春生、黄仁静
    七、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中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