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山投资或本公司)为中商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中商股份)第三大股东,根据本公司与北京世纪国光科贸有限公司(下称世纪 国光)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将本公司所持中商股份41254207股法人股转让给世 纪国光,转让价款为61881300元。
    本公司所持中商股份41254207股法人股是2001年6 月由法院裁定受让中国商业 对外贸易总公司所持股份而来,受让价格为61881311.10元(详见2001年6月7 日《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持有中商股份股票不满6个月,本次转让价格为 61881300 元,没有溢价转让收入。
    本公司没有签署过影响本次股份转让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也不存在限制 本次转让的判决、裁决。
    本公司原持有中商股份41254207股,占总股本的16.55%,本次裁定转让后,不 再持有中商股份股票。
    本公司与世纪国光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法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买卖中商股份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泰山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