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商股份)股东中国商业对外贸易总公司(下称商业 外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华联超市)及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下称中商集团)所持中商股份部分法人股被法院裁定转让给北京中商华通科贸有限 公司(下称华通科贸公司或本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由于商业外贸未及时偿还中商集团及其他债权人债务,根据商业外贸与本公司 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一中执字第749号 民事裁 定书,本公司以6150862元的价格购买商业外贸所持有的中商股份3447793股法人股, 商业外贸以此款项偿还债权人债务。
    由于北京华联超市未及时偿还本公司债务,根据北京华联超市与本公司达成的 执行和解协议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一中执字第979 号民事裁定书, 北京华联超市所持有的中商股份6650000股法人股折合10970000 元用以终结所欠债 务。
    上述股份已分别由商业外贸和北京华联超市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由于中商集团未及时偿还北京华联超市债务,根据北京华联超市与中商集团及 本公司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一中执字第1022号 民事裁定书,本公司替中商集团给付北京华联超市34000000元,上述款项交付后, 本公司即取得中商股份有限公司的19954839股法人股及其法定孳息的所有权。
    本公司于2001年4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26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任武,住所: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新纪元大厦二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及转让、 技术咨询及服务(中介除外),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演出除外);销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 电、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以上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安盛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24日, 海口 市金贸区文化路建信大厦11层1104室。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开发、经营; 旅游项目投资开发、经营;商业投资开发、经营;农业综合开发、经营;房地产开 发经营;矿产品、化工产品(专营外)、建筑材料、电子仪器、办公设备、家用电 器、普通机械、医疗器械、通讯器材的贸易业务。
    本公司此次购买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公司原持有中商股份42419355 股, 占总股本的 17. 02% , 本次裁定受让 30052632股完成后,将持有72471987股,占总股本的29.08%,成为中商股份的第一 大股东。
    本公司与中商集团、商业外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北京华联超市具有部分相同 的股东。
    在股权裁定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法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中商股份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中商华通科贸有限公司    200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