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曾于2001年2月发布公告, 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中国商业对外贸易总公司 (以下简称“商业外贸”)所持中商股份部分发起人法人股被法院裁定给泰山兴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泰山投资”)(详见2001年2月8日《中国证券报》)。 现公司成立已满三年,该裁定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商业外贸共持有本公司44,702,000股国有法人股,其中41,254,207股被裁定转 让给泰山投资。
    转让款项61,881,311.10元已支付完毕, 转让双方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股 份的过户手续。
    转让后,泰山投资持有41,254,207股,占总股本的16.55%, 成为本公司的第 三大股东。商业外贸仍持有3,447,793股,占总股本的1.38%。 根据商业外贸与泰 山投资签署的《股份托管协议》(详见2000年11月22日《中国证券报》),商业外 贸所持3,447,793股所代表的股东权利仍委托给泰山投资行使。
    本公告有关数据与原公告不同,是由于本公司2000年中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所致(每10股转增4股)。
    除上述《股份托管协议》外,泰山投资与中商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关 联关系。
    在股权裁定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行为。
    本次转让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持股比例(%)1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86730000 34.80
2 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 54768000 21.98
3 泰山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254207 16.55
4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6086818 2.44
5 中国商业对外贸易总公司 3447793 1.38
6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2525543 1.01
7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1160000 0.47
8 田仁碧 775480 0.31
9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700000 0.28
10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674480 0.27
    特此公告。
    
中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