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1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5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截止2005年12月31日,在关联财务公司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联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为60000万元。
    同意公司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在华联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为6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本公司董事畅丁杰在华联财务公司担任董事,因此,在表决上述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5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