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4年7月5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公司9名董事中的6名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安贞分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安贞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