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4年6月24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的8名董事(另一名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表决)以书面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新街口支行购买安贞商厦四、五层房地产的议案》。
    本公司安贞分公司租赁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新街口支行的房地产(“目标房地产”)进行经营,目标房地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5区4号,该建筑总层数为五层,目标房地产为第4和第5层,总建筑面积为14,942.46平方米。
    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同意公司以19300万元的价格购买目标房地产。购买价格参照评估价值确定。
    同意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目标房地产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使用收益现值法采用的折现率、预期各年度收益及评估结论合理。
    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