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4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十二次会议。公司8名董事中的6名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北京市崇文门支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贷款,期限为1年。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