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4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十九次会议。公司8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