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公司大股东、二股东持有的公司法人股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大股东处知悉,公司大股东潍坊巨力机械总厂持有的公司法人股8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6%)自2003年5月23日被司法机关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司法冻结。
    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资料,公司二股东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自2003年5月16日被质押冻结。
    有关后续情况,公司将在知悉后及时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