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10月30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王清华董事长召集,应参会董事8人,到会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独立董事撤换的事宜。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高元恩先生,因长期出差,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接受其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请求。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