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7月24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王清华董事长召集,应参会董事9人,到会董事7人,未到会董事王清华董事长授权王青瑗副董事长代为表决和主持会议、独立董事高元恩委托独立董事马信才代为表决有关事项,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工作整改方案》。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