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7月24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英智先生召集,应参会监事5人,到会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工作整改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业绩,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工作是勤勉尽职的;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制订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是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的有效措施,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济南证管办的统一要求,成立自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按照统一部署对公司运作情况自查自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形成的整改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按规定上报。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