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5月8日在公司第一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公司监事及其他有关负 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在认真学习研究《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OO一年 修订稿)》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公司制定、修订的《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东巨力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山 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严谨的审议。会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附件 一)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附件 二)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附件 三)
    四、审议通过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了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由11人调整 为9人。董事会同意玄伟先生、郭勇先生、 牟海静先生和王兆海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的请求。董事会对于他们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会议决定,以2002年5月15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02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01年 度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和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等九项议案提交 股东年会审议。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