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8月18 日在公司 第一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0 人 ,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4161115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2.2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人事变动问题的决议
    同意公司原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李传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 董事职务。股东大会对李传顺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 期间,对公司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高度赞赏和感谢。
    董事缺额因目前尚未有适当的人选,股东大会同意在适当时机予以补齐。
    其中同意1441611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 股。
    二、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内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1、三轮农用运输车及配件、四轮农用运输车及配件、汽车配件、碳化硅微粉、 摩托车的生产、销售。
    2、各种管材的生产、销售。
    3、彩色喷墨打印介质、彩喷墨水的销售。
    其中同意1441611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 股。
    (二)补充公司章程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的内容的决 议
    股东大会决定, 对今后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方式导致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时,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注册 资本登记等一应事宜。
    为此,增加以下内容作为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的第二款:
    授权董事会对因上述方式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时, 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 款、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注册资本登记等一应事宜。
    其中同意1441611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 股。
    三、关于收购“潍坊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决议
    出资5000万元收购潍坊巨力机械总厂所持有的潍坊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75.758 %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潍坊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75.758%的股权, 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潍坊巨力机械总厂将不再持有潍坊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
    关联股东潍坊巨力机械总厂回避了本项表决。
    同意本项决议的股数为19011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 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改变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问题的决议
    (一)改变部分募股资金投向的决议
    股东大会决定,决定停止对“投资4000万元参股重庆国人电讯产业有限公司,用 于数字微波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的投资,将原拟投于该项目的全部资金,改投到“ 投资参股东北超微粉制造有限公司项目”。
    该部分募股资金改投后,新项目的资金缺口为1000万元。
    (二)调整部分募股资金投向的决议
    1、公司对“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终出资额为人民币1980 万 元,占新设立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股东大会决定,停止对原配股投资项目“投资3000万元, 拟与新疆中基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一投资性公司”的投资。
    “纳米项目”的缺口资金1000万元由上述调整后的投资余额予以补充。
    “新材料项目”、“纳米项目”和“生物制药项目”共需投资额11980 万元。 募集资金进行上述调整后,节余金额3300余万元公司用于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同意1441611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 股。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