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 年6月8 日发出通知,2007 年6 约29 日下午14:00 在山东潍坊鸢飞大酒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下同)共 7 名,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14260.5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 股的 51.65% %。公司董事长谭旭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14260.54 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14260.54 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 年年度报告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14260.54 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的利润及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公司2006 年度实现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14253.2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 股反对,7.31 万股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4260.54 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及购买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813.9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潍坊柴油机厂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协议>并与潍柴动力、潍柴厂签署<供货框架补充协议>的议案》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813.9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潍坊柴油机厂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零部件买卖框架协议>并与潍柴动力、潍柴厂签署<柴油机零部件供货框架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813.9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潍坊柴油机厂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协议>并与潍柴动力、潍柴厂签署<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813.9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庆潍柴发动机厂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协议>并与潍柴动力、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委托加工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813.9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及参会股东签署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本公司与潍坊柴油机厂签订的《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协议》;
    4、潍柴动力与潍柴厂签订的《供货框架协议》、《供货框架第一补充协议》、《供货框架第二补充协议》;
    5、本公司与潍坊柴油机厂、潍柴动力签订的《供货框架补充协议》;
    6、本公司与潍坊柴油机厂签订的《发动机零部件买卖框架协议》;
    7、潍柴动力与潍柴厂签订的《柴油机零部件供货框架协议》、《柴油机零部件供货框架第一补充协议》、《柴油机零部件供货框架第二补充协议》;
    8、本公司与潍坊柴油机厂、潍柴动力签订的《柴油机零部件供货框架补充协议》;
    9、本公司与潍坊柴油机厂签订的《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协议》;
    10、潍柴动力与潍柴厂签订的《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协议》、《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一补充协议》、《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二补充协议》;
    11、、本公司与潍坊柴油机厂、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速柴油机4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补充协议》;
    12、本公司与潍坊柴油机厂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
    13、潍柴动力与潍柴厂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委托加工第一补充协议》、
    《委托加工第二补充协议》、《委托加工第三补充协议》、《委托加工第四补充协议》、《委托加工第五补充协议》;
    14、本公司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潍柴动力签订的《委托加工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