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2日前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6月9日在山东潍坊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旭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陈学俭先生书面委托谭旭光先生代为表决;倪宏杰先生书面委托包盛清先生代为表决。应列席监事3人,实际列席监事2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出席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