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正评报字(2001)第30004号
    摘 要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 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 对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潍坊巨力机械总厂持有的潍坊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所涉及的潍坊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基准 日为2001年7月31日,经实地勘查、评定估算等工作,我所于2001年8月7 日出具资 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合计:96428009.65元 负债合计:21903113.18元
    净资产:74524896.47元
    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自2001年7月31日起至2002年7月31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应认真阅读资 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王传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守堂 丁剑波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OO一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