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潍坊巨力机械总厂的通知,知悉,潍坊巨力机械总厂于 2001年3月20日质押给中国银行潍坊市潍城支行的其所持有的2800 万股公司发起人 法人股,已获提前解冻(公司实施 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 上述股本已增加为4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15.21%)。
    特此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