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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ST巨力 项目:公司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6-05-17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15日发出通知,2006年5月16日上午9时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名,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143989690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2.15%。其中流通股股东2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190股;非流通股股东及其代表3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3965500股。武伟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在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中瑞律师事务所的谭伟业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补选陈学俭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969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143965500 股;流通股同意24190 股。

    2、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补选韩俊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969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143965500 股;流通股同意2419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2006 年3月16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5 年6 月28日)》进行修订,现制订的《章程草案》共十二章,二百零六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969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143965500 股;流通股同意2419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2006 年3 月16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共八十六条,分为十章,精简了结构,并增加、删除或修改了部分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969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 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143965500 股;流通股同意24190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2006 年3月16 日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共五十六条,分为七章,精简了结构,并增加、删除或修改了部分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969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143965500 股;流通股同意2419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2006 年3月16 日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共五十三条,分为六章,并增加、删除或修改了部分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969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143965500 股;流通股同意2419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及参会股东签署的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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